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摘 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现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与机关各党支部一起学习领会。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2015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2023年1月9日,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的纪律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根据实践发展,我们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强调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管总的。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
任何政党都有政治属性,都有自己的政治使命、政治目标、政治追求。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崇高政治理想、高尚政治追求、纯洁政治品质、严明政治纪律。如果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上的先进性丧失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无从谈起。这就是我们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的道理所在。
——2018年6月29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2022年1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发表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2016年12月23日,习近平就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要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
——2020年1月13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要构建到哪里,无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还是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都要自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局限于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对象上全覆盖,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管全党、治全党,重点是抓好“关键少数”,管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把手”,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2023年1月9日,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我们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党的严管和厚爱。
——2023年1月9日,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压线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必须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一经建立,就要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我们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要大兴务实之风、清廉之风、俭朴之风,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
——2024年2月4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的讲话
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2024年3月18日至21日,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强调